□ 本报全媒体记者 李羚蔚 通讯员 宋沫涵 宋琦颀
现实生活中,为了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,不少公司选择以基础工资+绩效提成的方式计发劳动者报酬,但往往又以未达到考核目标、效益不够、员工离职等理由拒绝发放。那么作为劳动者要如何拿回自己的提成工资呢?
案情回顾
王女士在某公司从事销售工作期间,签订若干份销售合同,累计价值1000余万。可当王女士请求公司按照约定支付3%的绩效提成时,公司却在支付六万余元后,以部分款项未回款、应按照1.5%计算提成为由拒绝支付。
今年8月,王女士与公司在乌鲁木齐垦区人民法院对簿公堂,王女士当庭要求该公司支付岗位补助、绩效提成等费用。庭审中,王女士认为,自己入职被告处不到2年,通过自身努力即为公司签订大量产品销售合同,为公司业绩创收作出了巨大贡献,对方理应按照约定支付提成。然而公司认为,公司草拟的福利及奖励机制并未正式实施,发给王女士的只是草拟版本征询其意见,因此对销售人员并没有按照提成进行发放工资,而是按照绩效工资进行发放。其次,公司与业主方签订的产品销售合同,王女士只是作为联系人进行的签订,合同相对方并非王女士独立开发。
案件审理过程中,法庭组织王女士和公司代理人就销售合同逐一核对,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计算方式确认了应支付的提成总额,又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制定了分期付款方案,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该公司同意分两次向王女士支付提成30余万元。
法官说法
本案主审法官介绍,用人单位为激励员工多劳多得,采用“底薪加提成”的方式约定工资的情形非常多,其中底薪通常约定为最低工资标准,劳动者能实际获得多少工资,主要看业绩提成。实践中,就提成是否满足支付条件,用人单位通常会以销售未回款、单位效益不达标等原因进行抗辩。
根据《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》第四条规定,“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:(一)计时工资;(二)计件工资;(三)奖金;(四)津贴和补贴;(五)加班加点工资;(六)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。”第六条规定,“计件工资是指对已做工作按计件单价支付的劳动报酬。包括:(一)实行超额累进计件、直接无限计件、限额计件、超定额计件等工资制,按劳动部门或主管部门批准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支付给个人的工资;(二)按工作任务包干方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;(三)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。”因此,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绩效提成系工资的组成部分,如用人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绩效提成,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的,应予支持。
法官提醒
当劳动者遇到拒不支付提成的情况时,首先可以选择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。在申请劳动仲裁时,需要提供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、提成约定的相关证据以及公司未支付提成的证据。如果劳动仲裁结果未能满足员工的诉求,员工可以进一步向法院提起诉讼,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